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4年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原对口招生)报名基本信息采集操作办法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4-02-16浏览次数:1112

皖招考〔2014〕4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现将《安徽省2014年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原对口招生)报名基本信息采集操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41月29日

 

 
安徽省2014年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原对口招生)

报名基本信息采集操作办法

 

  我省2014年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原对口招生)报名基本信息采集仍采用考生网上填报的模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通知精神,特制定如下操作流程。

一、组织领导

  安徽省2014年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报名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由省考试院统一领导,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统称各级招办)具体组织并实施。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网上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协调、网上报名系统开发、网络和数据安全、市级招办工作人员培训和相关信息发布等工作。

  市级招办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各县级招办网上报名工作,及时传达省考试院相关要求,培训县级招办工作人员,实时监控各县(市、区)报名进度、核查信息合法性和完整性。

  县级招办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考生资格审核、报名信息采集、信息确认等工作,负责培训报名点工作人员,实时监控本辖区考生报名情况、核查信息合法性和完整性。

  报名点在当地招办的安排下负责具体组织考生报名、签字确认等工作,解决考生报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准备工作

  考生网上报名由县级招办或报名点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后组织考生上网填报其它信息。考生照片信息由县级招办组织,使用单机版软件采集,由市级招办检查、汇总后报省考试院。

  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流程见附件一。

  各级招办和报名点应根据各辖区考生数量配备适量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可联网计算机、USB或1394接口摄像设备、激光打印机、彩色打印机等设备。用于信息填报的计算机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杀毒、清除木马等工作。

  各级招办应配备一名以上熟悉招生业务和电子档案制作各项流程的技术人员,并对从事考生电子档案采集的工作人员做好前期培训。

三、报名

(一)报名对象与条件

1.招生对象: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和综合高中职高班(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的应历届毕业生,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2.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非安徽省户籍的考生报名,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执行。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中等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参加对口招生统一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

我省2014年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基本信息网上填报时段为:2014年2月20日10:00至2月24日16:00。

(三)报名办法

1.编制报名点代码

  县级招办应根据本考区考生人数和中学情况确定本考区报名点,于2月19日12:00前在报名管理后台录入完毕。

  报名点代码为9位,格式和编码方法如下:

34 □□□□ 9 □□

考区代码报名点类型 流水号

  其中报名点类型固定为“9”,以区别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点。考区代码与流水号编制规则与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点代码编制规则保持一致。

  各级招办必须严格控制本辖区报名点数量,原则上报名人数少于20人的学校,不得设置报名点。

2.编制考生报名序号

  各报名点根据所属辖区招办确定的报名点代码、用户名和密码于2月19日17:00前登录报名管理后台填报本报名点考生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为5位,格式和编码方法如下:

□□□□

类别 流水号

类别代码固定为“A”

流水号:顺序号

报名序号设置应比实际考生人数稍多,确保有一定余量。

3.下发报名序号

  预报名号是后期编制考生号的顺序依据,各报名点将编制的预报名号按顺序下发至每个考生。

4.采集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

  考生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和出生年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直接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获取。各报名点在当地招办组织下采取联网读取的方式采集考生基本信息,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后不得修改。

5.组织考生分期分批上网填报

  各级招办根据本考区考生人数,并结合设备情况合理安排各报名点组织考生上网填报信息时间段。确保考生本人按时登录http://gkbm.ahzsks.cn完成填报。

  各报名点根据自身情况处理好报名与正常教学之间的关系,确保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信息网上填报。在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期间,各报名点须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网络畅通和设备正常运转,同时指派熟悉报名工作和熟悉计算机操作的人员负责指导考生上网填报。

考生报名信息预填表见附件二。

6.考生电子照片采集

  考生电子照片采集由各级招办负责组织实施,电子照片采集与考生网上报名同步进行。

各级招办可根据考生数量合理安排摄像工作场地。采像时注意合理调配光源和背景,确保人物突出、照片清晰。

  考生是否采像是生成考生号的依据,各级招办和报名点应周密组织,将采像安排通知到每一位考生。

  各级招办必须对采集的考生照片进行检查,防止出现过亮、过暗或模糊等不符合拍摄要求的照片。

7.信息确认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与考生信息网上填报同步进行。考生报名信息在网上录入完成后现场打印《安徽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报名点统一上交当地招办留存。考生录入信息有误的,由各级招办或报名点予以修改。考生信息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8.上报照片信息

  考生照片信息22716:00由各市招办汇总并严格检查无误后报省考试院。

数据上报后,考生信息不予修改。

9.生成考生号

  考生号由省考试院根据各考区上报的照片信息并结合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统一生成。系统根据已摄像考生的报名点信息和报名序号大小顺序按教育部数据标准自动生成连续的考生号,未摄像考生不生成考生号。

10.打印、下发含有考生号的《考生报名信息表》

  考生号生成后,由各县级招办负责组织打印含有考生号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并下发至每一位考生。含有考生号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如附件三所示。

  考生凭含有考生号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参加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招生或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院校组织的报名。

11.考生报名资格公示

  各级招办在考生号生成后须对所有报考考生资格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考生号、考生姓名、出生年月、报名点、考生类别等信息。公示名单通过管理后台打印。

  各级招办在公示考生资格的同时,须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件等举报途径,同时公布省考试院举报电话、邮箱。

12.其它工作

  打印报名登记表、体检表等均通过“网上报名管理后台”进行。

  工作要求、应急预案、偶发事件处理等参照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流程执行。

附件一:流程图

附件二:报名信息预填表

附件三:考生报名信息表


>附件一:

 

 

 

>

 

 

 

 


>附件二:

 

 

>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基本信息预填表(样表)

 

姓名

>

 

>无法输入的冷僻字用“??”代替(一个汉字对应2个半角“?”)

 

报名序号

>

 

>由报名点分配的5位字母和数字组合,请仔细核对。

 

户籍所在市(县)

>

 

高中三年学籍地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 □ 中共预备党员 □ 共青团员 □群众

 

毕业类别

>中等师范 其他中专 职业高中 技工学校其他中等学历教育

 

>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 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

 

考生类别

>城镇应届农村应届城镇往届农村往届

 

家庭联系电话

>

 

请输入您家庭的联系电话,也可是亲戚或朋友的电话,请确保能随时联系。

学校联系电话

>

 

>格式参照:0000-0000000,请输入您所在学校的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

 

>若没有请填写"无"

 

联系人

>

 

>邮寄通知书时候的"收件人",请谨慎填写。

 

邮政编码

>

 

>指通知书邮寄地址的邮政编码,请谨慎填写。

 

通知书邮寄地址

>

 

请谨慎填写,不超过50个汉字。

有何特长

>

 

若没有请填写"无",不超过30个汉字。

何时何地受过何

种奖励或处分

>

 

>

 

不超过30个汉字

自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

在何地单位学习或工作

任何职务

证明人

>

 

>

 

>

 

>

 

>

 

>

 

>

 

>

 

>

 

>

 

家庭

成员

情况

姓名

与本人关系

在何单位工作

任何职务

联系电话

>

 

>

 

>

 

>

 

>

 

>

 

>

 

>

 

>

 

>

 

                     

>附件三:

 

>

 

>

 

 

版权所有 © 滁州学院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