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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介绍一下贵校的录取规则吗?

作者:发布时间:2018-06-19浏览:2978

●能介绍一下贵校的录取规则吗?

答:(一)在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相关单科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本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录取。

1.对同批次投档到我校、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尽可能尊重其专业志愿次序。在专业志愿次序相同的情况下,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最后对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录入缺额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对同批次投档到我校、且无专业志愿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将其录取到缺额专业。对于专业未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二)以下专业除遵守上述规则外,还需符合:

1.艺术类专业

(1)安徽省艺术类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下,以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参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2)参加我校“校考”的湖南、山东、山西、江苏的艺术类考生,在符合该省报考条件的情况下,不分文理,按专业实考分排名择优录取。

2.安徽体育类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下,以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参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3.以下专业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对相关单科成绩有特殊要求:

(1)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统一安排的英语口试,口试成绩须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如下:

报考英语专业(本科)、商务英语专业(本科)的考生,按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且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

 

(2)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的考生,数学、英语单科成绩均不得低于90分;

(3)报考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本科)、地理科学(本科)、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测绘工程专业(本科)、金融工程(本科)、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本科)的考生,按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三)考生如享受加分政策,按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