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作者:招生办发布时间:2020-07-04浏览次数:7145

一、学校全称滁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会峰校区),邮政编码239000;滁州市琅琊西路2号(琅琊校区),邮政编码239000。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艺术类专业均采用生源省份省统考成绩或校级联考成绩录取,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校级联考。

2.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须分别达到生源省份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相关分数线。

3.艺术类专业按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院的成绩排名规则择优录取,具体排名规则参见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考生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相应艺术类录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4.对同批次投档到我校、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即在专业志愿次序相同情况下,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最后对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录入缺额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对同批次投档到我校、无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将其录取到缺额专业对于无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6.考生如享受加分政策,按生源省份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

六、颁发证书

学校名称为滁州学院,学历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种类为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八、2020年招生数

2020年我校在安徽、江苏、河南省份有招生计划,详情请查阅关省级招生部门或我校发布的招生信息

九、外语语种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语种限制,但进校后外语以英语安排教学。

十、考生体检标准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校园网主页:http://www.chzu.edu.cn

招生网主页:http://zsw.chzu.edu.cn

招生咨询热线:0550-3518833

招生办公电话:0550-3510048(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550-3087951

学校微信公众号:cnchzu

学校QQ公众号:czxy1950

招生咨询QQ号:3526449547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3526449547@qq.com

招生微博:http://weibo.com/czxyzsb

http://t.qq.com/czxy3518833

招生办公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

邮政编码:239000

十二、其他须知

本章程如与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相冲突,以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学校将另行公告

十三、本章程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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