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招生办公室拟对滁州学院2023年招生宣传直播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具有学校招生宣传服务经验(如合同或业主证明等),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内容及要求
项目内容包含:线上直播宣讲会及推广服务、智能问答与招生分答系统、微信宣传文章制作及分发。具体要求见附件1,供应商须满足附件1中全部要求方可参与报价。
三、供应商须知
1.本项目的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即为完成项目的全部一切费用,包括交通、食宿、差旅、器材、税费等所有费用。报价为供应商在报价单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学校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供货和付款:完成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并达到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后支付全款。
3.履约保证金=成交价*2.5%,成交后,签订合同前打入滁州学院财务处账户(1313062809024904784)。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23年4月7日,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一正两副),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项目编号、日期等信息,封面及骑缝盖公司章,寄送至滁州学院招生办公室(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行政楼304室)。
报价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询价报价函(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供应商需提供招生宣传服务合同或业主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
(4)无违法记录声明(加盖公章);
(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有)(加盖公章)。
2.最高限价4.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函的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成交原则
1.合理最低价评标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六、联系方式
单位:滁州学院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会峰校区)行政楼304室
联系人:滁州学院招生办公室崔老师
电话:0550-3518833
滁州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