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2017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作者:发布时间:2017-02-21浏览次数:15789

一、学校概况

滁州学院是安徽省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距南京50公里的历史文化名城——滁州市,与著名的琅琊山风景区和“天下第一名亭”醉翁亭相毗邻,区位优越、交通便捷、人文荟萃。学校创建于1950年,现有会峰、琅琊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02.2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8.23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4亿元,建有配套的各类实验室和19个校内实习实训中心,222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固定资产总值近9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17.5万册,电子图书92万种。开设55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经、管、教、农、艺八大学科门类,其中工科类专业23个、管理类专业7个。全日制在校生17739多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专科生3803人。

学校依山傍水,会峰湖水碧波荡漾,校园四季林木葱茏,鸟语花香,环境幽雅,景色宜人,人文气息浓厚,是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在90%以上,连续三年荣膺“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学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高校节能管理先进院校”“全国高校后勤十年社会化改革先进院校”“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连续六年共15次)等称号。(学校详细概况可见学校主页“校情总览”栏)

二、招生专业

本次招生专业为5个,共390个招生计划,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招生类别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50

信息技术类

2

土木工程

4

50

土木工程类

3

学前教育(师范)

4

120

教育类、文化艺术类

4

园林

4

60

农林牧渔类

5

旅游管理

4

110

旅游服务类

三、报名

(一)招生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下同)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并已按规定参加对口招生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1.高考平台报名。参加对口升学的考生(含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安徽省2017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我省2017年本科对口招生和文化素质测试网上报名时段为20172201000281600,考生在各级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2对口招生专业报名。考生参加全省2017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通过后,方可参加我校对口招生考试专业报名。每位考生可选择一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名,不得兼报多个专业。

31012日报考我校的考生到会峰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现场报名、缴费,也可由考生所在中职院校携带考生报考材料统一报名。报名时须提交填写有报考专业、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缴纳报名考试费120/生。

申请免试或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现场报名时还须提交由市教育局统一审核并签字盖章的《滁州学院2017年对口升学考试免试或加分申请表》(见附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领取准考证。3248301800,考生凭身份证到会峰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一)面试

312下午对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31320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面试结果。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共750分。

1.文化课考试实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满分300(其中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60),实行全省统一考试。

2.专业理论考试与技能测试

1)学前教育专业

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理论考试与技能测试合并实施,满分450分,其中语言类150分(包括儿童故事100分、幼儿园教育案例分析50分)、音乐类100分、舞蹈类100分、美术类100分。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土木工程专业、园林专业、旅游管理专业

专业理论满分200分,专业技能测试科目满分250分。

(三)考试大纲

各专业理论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命题内容参考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编写的《安徽省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2017年版)》执行,详见下表:

招生专业

文化课

专业理论

专业技能测试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语文、数学、英语(合卷)

计算机组成与工作原理、计算机应用基础、数据库应用基础(VFP

中英文录入、操作系统管理、文字处理、电子表格、Visual Foxpro 6.0数据库操作、Visual Foxpro 6.0程序调试

土木工程

建筑识图与构造、建筑施工工艺、建筑装饰施工技术

项目三手工绘图+项目九建筑工艺识别

园林

化学、植物生产与环境、植物保护技术、农业生物技术

项目一临时装片的制作和显微镜的使用+项目三识别昆虫

旅游管理

旅游概论、中国旅游地理、导游实务

考生可从组合一、二中任选一组考试

组合一:项目一礼仪展示+项目四中餐摆台+项目五中餐托盘斟酒;

组合二:项目一礼仪展示+项目六导游景点讲解。

学前教育

项目一钢琴弹唱+项目三自选舞蹈作品表演+项目六儿童简笔画+项目九幼儿园教育案例分析+项目十讲演儿童故事

(四)专业理论考试、技能测试

1.考试时间

时间

319

325

326

上午

文化课

专业理论9:0011:30

学前教育专业的美术、音乐、舞蹈科目9:00开始)

专业技能测试

学前教育专业语言类科目测试

(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下午

专业技能测试

学前教育专业音乐、舞蹈科目

2.考试地点

招生专业

文化课

专业理论

专业技能测试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见各市(含省直管县)教育局通知

会峰校区文学楼

会峰校区逸夫楼

土木工程

会峰校区(待定)

园林

会峰校区生工楼

旅游管理

会峰校区地信楼

学前教育

琅琊校区教科楼(美术)、音乐楼(其他项目)

(五)成绩公布

41在我校招生网公布各科成绩,对本人专业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登陆招生网下载对口招生考试查分申请表,并由毕业学校签署意见,于441800前拍图片发送至127002436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45日上午招生办公室汇总申请查分考生信息,会同纪检组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宽严不查。查卷结果如有误则反馈给考生,无误则不予反馈。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划定单科资格线

1)学前教育专业文化课总分资格线按计划数的2.5倍划定;技能测试语言类不得低于90分,音乐、舞蹈、美术总分不得低于180分。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土木工程专业、园林专业、旅游管理专业文化课总分资格线按计划数的2.5倍划定;专业理论不得低于12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150分。

2.各科目单科成绩均达线的考生,按照文化课、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测试三科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文化课总分、专业理论课、专业技能测试)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3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经我校面试合格后直接录取。

(二)拟录取

46,公布各专业单科资格线和录取资格线。

47-13日,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415前,学校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办理录取手续。

416起,考生可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我校招生网查询录取结果。

(三)鼓励政策

1.近三年来(含2014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三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后直接录取。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六、培养模式及入学后待遇

(一)培养模式

考生升入相应的本科专业,按照4年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

(二)入学后待遇

1.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遇;其档案交由学校管理,户籍可凭录取通知书随迁到学校所在地。

2.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3.对口招生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待遇。

4.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5.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土木工程专业为4290/生每学年,园林专业为3900/生每学年,学前教育专业、旅游管理专业为3500/生每学年。入学时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安徽省物价局最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招生网主页:http://zsw.chzu.edu.cn

招生咨询QQ号:1270024362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1270024362@qq.com

招生微博:http://weibo.com/czxyzsb

http://t.qq.com/czxy3518833

校园网主页:http://www.chzu.edu.cn

滁州学院微信公众号:cnchzu

招生咨询热线:05503518833

招生办公电话:05503510048(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5503087951

招生监督邮箱:jiwei3087951@126.com

招生办公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

邮政编码:239012

八、本章程由滁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滁州学院2017年对口免试或加分申请表.doc